受刑人得申請移監嗎?可以!

 

因為近日接受受刑人家屬的法律諮詢。事情是這樣的,受刑人家屬位於金門,但其子現於臺灣本島在監服刑,每次去探監,就需要舟車勞頓、風塵僕僕的搭飛機、搭船至臺灣本島,實在不便,交通費用的支出,對於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沉重的負擔。
於是開始尋找移監相關規定,以下跟各位簡略介紹一下!

一、受刑人填寫移監申請書,向所在之法務部矯正署監獄提出申請。

二、符合以下資格,即可申請。

1.「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子女因重病或肢體障礙,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或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不克遠途跋涉者。」或「父母、配偶有年滿65歲或子女均未滿12歲者。」之情事。

2.並符合「新收入監已逾3月或移入本監執行已逾1年者。」、「最近1年內未曾違規者。」、「殘餘刑期逾4個月者。」、「依法不得假釋或假釋案未曾陳報法務部矯正署者。」、「無其他案件在偵查審理中或徒刑、保安處分待執行者。」、「無最近3個月內曾戒護住院之情形者或監獄行刑法第11條第1項各款者,係指(1)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者。(2)懷胎5月以上,或分娩未滿2月者。(3)罹急性傳染病者。(4)衰老、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受刑人申請移入監獄須與第1款、第2款所列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子女住居所同一地。」

王翼升律師:依移監的規定,假如受刑人有移監之需求,可將「移監申請書」及證明資料﹝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影本、殘障手冊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之文件﹞郵寄於服刑之受刑人,由受刑人簽名捺印後,自行向所在之監獄提出申請。

【王翼升律師:本文僅供參考之用,如涉及個案,仍須以個案個別認。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日後法規如有修正,恕不更新本文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 :2021 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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