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請注意!監所送入飲食規定大改版,即將在 114年12月19日 上路。 這次最大的改變是:
開放送「主食」:白飯、炒飯、麵條、粿條、米粉、冬粉(乾的)。
禁止送「糕點/麵食加工品」:麵包、饅頭、蛋糕全都不行了!
為了避免大家準備的心意被「退貨」,以下整理了最新的 【拒收物品清單】,請務必詳細檢查:
【主食類】拒收清單
加工米食:米血、肉圓、蘿蔔糕、碗粿、芋粿、炸粿。
麵粉加工品(重點!):麵包、包子、饅頭、燒餅油條、披薩、漢堡、蔥油餅。
包餡製品:草仔粿、水餃、鍋貼、水煎包、春捲潤餅、三明治、蛋餅捲餅。
糕餅點心:蛋糕、紅豆餅、月餅、鳳梨酥、韭菜盒子、刈包。
【菜餚類】拒收清單
液體/加工:湯類、勾芡及羹類、腸類、豬血、鴨血等加工食品。
含酒/藥膳:麻油雞、燒酒雞、薑母鴨、含中藥肉類、含酒紅糟肉。
難以檢查:長條狀莖管類蔬菜(如空心菜管)、結晶或粉狀食物(如魚鬆)。
生冷/涼拌:涼拌及醃製食品(如涼拌小黃瓜、醃漬菜)、冷凍食物、生魚片及未經煮熟之生鮮。
其他:包餡且含有湯水之包類/餃類。
【醃製類】拒收清單
醃漬品:醃辣椒、醃蒜頭、生薑、醃薑、醃瓜及醃蘿蔔。
佐料:蒜頭(末)及各式醬料。
【水果類】拒收清單
液態/冰品:各式液體、果汁、飲料、乳品及冰品。
難檢查/多液:椰子、百香果等液態果肉之有殼類水果。
氣味過重:榴槤。
加工品:各式蜜餞、加工或醃製水果。
【餅乾/糖果類】拒收清單
糖果:花生糖、各類糖果。
堅果:未去殼之堅果類。
夾心/粉末:夾心餅乾、含粉末餅乾。
小提醒:
除了避開上述禁忌,送入的菜餚請務必 去骨、去殼、切開,並使用透明塑膠袋裝盛。
新規 114年12月19日 開始實施「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請大家互相提醒!(食品多元,因此拒收物品之最終解釋,仍以監獄為主唷)
【王翼升律師:本文僅供參考之用,如涉及個案,仍須以個案個別認。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日後法規如有修正,恕不更新本文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