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宣稱獲得MFi授權認證卻與事實不符 違反公平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2025/4/9]倍思國際有限公司於蝦皮購物網站銷售OX9平板觸控筆商品,廣告刊載「……獲得iphone MFI授權認證……」文字,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經公平會調查發現,該商品並未取得MFi授權認證,倍思公司也承認該廣告是其不清楚蘋果公司規定的疏忽,因此該廣告刊載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屬廣告不實。

MFi 認證是什麼?

蘋果公司推動的一個授權制度,針對配件類型提供認證與晶片支援。

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公平交易法第42條〔罰則〕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王翼升律師:本文僅供參考之用,如涉及個案,仍須以個案個別認。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日後法規如有修正,恕不更新本文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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