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無法協議分割,裁判分割後,怎麼去領取銀行內之遺產?尤其是僅領取[應繼分]之狀態

經向金融機構查詢後,實務作法為:

一、被繼承人存款證件(如存摺等,銀行表示若有找不到的情形也可不攜帶)

二、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書、宣告死亡判決等)

三、繼承人戶籍謄本,需六個月內始有效,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四、遺產稅完稅證明書。

五、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六、法院判決與確定證明書。

以上為應攜帶之資料,辦理領取作業應至被繼承人所開戶之分行辦理。每家銀行作業可能些許不同,因此這邊建議先確認被繼承人之開戶分行為何,直接致電至分行確認辦理領取應繼份之手續,會更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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