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制113/3/8上路,邁向性騷擾防治新里程碑
勞動部強調,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設身處地被性騷擾者之感受,避免性騷擾行為再次發生,同時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協助,並就事件進行必要的釐清或啟動調查。切勿主觀判斷,認為無須處理,或延宕不作為,都可能涉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
勞動部補充,本次修法幅度較大,施行初期將推動全面的教育宣導措施,讓各產業雇主、求職者及受僱者,都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在職場的人際互動關係,彼此尊重,營造真正友善的工作環境。
本次演講大綱
第一章 何謂「性平三法」
第二章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 ★112修法
第三章 性別平等工作法介紹
第四章 修法前後職場性騷擾申訴流程概述
第五章 職場(工作場所)性騷擾定義
第六章 強化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責任
第七章 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
第八章 建立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
第九章 罰則規定第十章 職場性騷擾常見樣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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